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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2024-11-19
您提出的《关于多元化振兴乡村经济的提案》(第5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地制宜,结合乡村实际发展特色经济
自治州发展特色经济按照“稳粮、优棉、增特色”的思路,通过招商引资,坚持扶龙头、抓订单、上规模,发挥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枸杞、香紫苏、甜叶菊、酱用番茄、籽用葫芦、食葵等优势明显的特色作物种植面积。特色经济作物生产基地标准化程度逐年提升,特色农业经济逐步由生产导向型向消费需求型、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州播种各类特色经济作物43.7万亩,较上年增加2万亩,预计占播种面积的16%。其中,甜菜3.64万亩,枸杞17.42万亩,蔬菜0.64万亩,酱用番茄0.1万亩,薯类0.3万亩,打瓜0.84万亩,香紫苏0.8万亩,蛋白桑2万亩,加工辣椒0.3万亩,籽用西葫芦0.5万亩,苹果1.3万亩,甜叶菊0.2亩,苜蓿5.5万亩,食葵8.66万亩,其它1.55万亩。
㈠ 发展特色农业经济的主要做法及措施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我州始终围绕“强基础、调结构、增收入”的农业农村工作总体思路,加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在稳定粮棉油主导产业的同时,加快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州、县(市)各级党委、政府将特色农业作为当年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色农业生产工作,组织种植大户到先进地州考察学习取经,并在关键工作环节和主要生产技术上创新工作机制,组织农业、农机、水利等部门领导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扶持特色农业项目资金,支持和引导企业发展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附加值水平高、出口盈利能力强的特色产品,逐步建立外向型发展企业。三是加强宣传,提高特色农产品知名度。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工番茄、香紫苏、枸杞、甜菜等农产品特色优势,积极宣传营销优惠政策,为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特色农产品产销推介,认真组织有关企业积极参与新疆特色优质农产品交易会、展示会、乌洽会、推介会和博览会等,不断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在疆内外的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四是招商引资,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围绕特色农业发展,积极争取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项目,发挥县(市)、乡镇(场)招商引资的主体作用,选择一批具有市场开拓能力、能进行农产品深度加工的企业予以扶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技术改造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势,实现规模经营,加快形成一批产业链条长、技术装备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如精河县枸杞加工企业、博乐市达勒特镇加工番茄酱企业产品除内销国内市场外,还远销美国、日本、东南亚等地。五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按照“突出特色建基地、围绕龙头建基地”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在我州优势农副产品区域布局的基础上,加大与合作社、协会、专业村和种植大户的对接力度,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努力实现企业农民的双赢。如中粮屯河博州糖业有限公司、博乐田园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采用最低保护价、二次结算和二次返利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关系,带动甜菜、番茄和脱毒马铃薯等特色农业发展壮大。六是搞活流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和帮扶农牧民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组建多种形式的专业经济组织,搞好特色农产品流通。按照提高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要求,对基础较好、市场潜力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通过试点示范和典型引路,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度。进一步搞好产销服务,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联合农民、整合土地、统一经营、对接企业、订单生产、利润返还等形式,向实体化方向发展,特别注重培育流通环节的合作经济组织,密切合作社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七是提升品质,努力提高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效益。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方针,继续加快安全优质品牌特色农产品的发展,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建立生产记录档案,详细记录生产的各个环节,保证已认证产品质量;继续实施品牌战略,加快绿色、有机食品的申报、认证步伐。
㈡ 下一步抓好特色农业经济对策建议
1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特色农作物惠农政策,提高特色农作物种植效益。改进特色农产品营销方式。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特色农产品的推介,充分发挥新疆驻各省办事处的宣传作用,使产品推介成为日常工作,减少特色农产品推介成本。
2、加大对特色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投入力度。积极争取自治区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做优做强特色优势产业。在抓好原有龙头企业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新上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对财政贡献大的农副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强化企业管理体系及产品认证和地方名牌培育,继续做好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申报认证工作,着力培育地方名牌产品,以名牌战略的实施带动产业的发展。
3、进一步加大特色农业发展协调服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农业部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特色农作物种植、加工、营销等方面的协调与服务工作,全面提升博州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二、关于对于有条件的村队发展乡村旅游经济,不断振兴乡村经济
自治州党委、政府把旅游经济摆在突出的位置,提出旅游经济在自治州整体经济中“三分天下有其一”。坚持高位推动,谋划全域旅游经济,把发展全域旅游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由州领导驻点督促县市、赛管委抓紧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抽调州直部门人员组成旅游工作专班,派驻阿拉山口市、温泉县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形成了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重点区域、党政分管领导分工责任、各县市和各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聘请上海同济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自治州全域旅游规划》。协调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印发了《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州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行动方案》。
㈠ 为加快旅游投入,夯实发展基础。2017年,全州实施旅游重大项目35项,完成投资25.71亿元,其中:赛里木湖景区以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抓手,投资13.7亿元,完善了给水排水、电力通信、道路交通、游憩步道、观光平台、绿化亮化、环境卫生、消防救援等设施,购进了景区观光车,引进了直升机、帆船等水空观光项目。加大温泉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力度,投资11.07亿元,加快“四馆一厅”旅游综合体、圣泉酒店二期、凯悦酒店建设,推进圣泉景区景观提升、天泉景区基础建设、阿敦乔鲁景区保护开发、重点节点景区通联公路、旅游特色村队打造等项目建设,温泉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博乐市投资9400万元,对开屏河进行了提升改造,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明年可投入使用。精河县投资4450万元,着力打造平安敖包3A级景区和巴音阿门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阿拉山口市投资5558.78万元,重点实施了中心城市展馆、游客服务中心、欧亚风情美食街外立面改造等项目,旅游接待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博乐—阿拉山口国家级边境旅游试验区申报工作已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国家旅游局。
㈡ 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全域旅游协调发展。注重城乡协调推进,延长旅游产业链条,坚持“城景融合、农旅结合、精准扶贫”。一是温泉县按照“一乡一特色、一村一亮点”的思路,年内实施33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动旅游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实现乡村旅游科学发展。截至目前,全县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分别达到3个、25个;扎勒木特乡跻身“自治区乡村旅游示范乡”之列、阿尔夏提村入选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特色民俗村;农牧家乐达268家,年户均收入达13万元,直接带动就业1500余人,带动社会就业达5000人以上,有力推动了产业富民。二是博乐市2017年组织发动农家乐申星,评选出四星级农家乐4家、三星级农家乐5家,依据奖励办法都将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建并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对提升旅游业整体服务能力,助力农家乐的发展,推动旅游富民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为了填补博乐购物短板,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开发和生产旅游纪念品、创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开展了“博乐礼物”初选和终选活动,评选出金奖一名、银奖三名、铜奖四名、最具创意奖三名、最具潜力奖三名,对列入“国家旅游商品”、“新疆礼物”、“博乐礼物”名录的旅游商品生产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是精河县牧家乐接待点由2001年的3家发展到了现在的40余家,每家每年的纯收入可达5万余元。出台了《精河县进一步鼓励支持旅游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及《精河县旅游局扶持发展农家乐实施方案》,引导鼓励企业到贫困重点村投资乡村旅游,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经营户和贫困户发展农家乐、生态农庄、客栈民宿、观光农业、果蔬采摘园等乡村旅游产业。组织农家乐旅游从业人员参加各类乡村培训旅游人才100多人(次),为发展乡村旅游产业扶贫提供了智力支持。2017年,博州共评定星级农家乐17家,总量达到81家。在积极开发培育新产品新业态,在客源市场开拓、旅游要素提升、重大节庆活动、旅游人才扶持等方面,审核确认旅游产业发展奖励资金总额达18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州已申报认定自治区级休闲农业示范县1个,示范点19家,自治区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6家,申报认定“中国美丽乡村,2个。
㈢ 发展乡村旅游对策建议
1.大力推进自治州全域旅游。统筹乡村旅游资源开发,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形成特色品牌。采取鼓励和扶持措施,大力宣传推介博州旅游资源,依托乡村旅游业资源的快速发展,不断增加就业和创业的机会。
2.大力推进乡村休闲旅游。在博乐市、温泉县、精河县规划建设一批旅游特色小城镇、特色村、特色庄园,给予一定数额的政府投资支持。协调金融部门出台支持政策,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旅游专项贷款,支持自治州重点规划建设的旅游特色小城镇、特色村、特色庄园和旅游商品生产等。
3.依托博州中职学校,加大旅游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专业服务技能,加快我州乡村旅游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大力提升服务档次和质量。
4.从自治州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乡村旅游富民短平快项目,支持农牧家乐星级创建、旅游纪念品开发和旅游新业态的培育等。
5.加快自治州旅游交通、电力和城乡供水等旅游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旅游扶贫开发奠定基础。
三、关于针对少数民族相对集聚的村队发展特色种植或养殖,民族服饰、民间制作等发挥优势振兴乡村经济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带动下,龙头企业、中介组织、专业市场、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已逐步成为自治州特色种植或养殖发展的领头军。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序推进,规模化种(养)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成效显著、作用凸现。全州棉花生产已逐步向优势区域集中,种植面积稳定在120万亩,总产量16.5万吨;粮食安全保障稳定,小麦面积稳定在15万亩,总产量11万吨,基本实现“州内平衡、略有结余”。玉米种植规模逐年扩大、已突破80万亩,总产量近80万吨,成为畜禽养殖、酒精酿造等产业发展的重要原料支柱;立足州内制糖企业,建立了面积为10万亩(含兵团)的甜菜原料基地,甜菜年收购量达40余万吨,实现了企农双赢;特色优势明显的酱用番茄、甜叶菊、香料和设施农业加快发展;枸杞种植面积达17.3万亩,年产干果3万余吨,已获批国家级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家禽年饲养量达160万羽,博乐市成为国家级无公害家禽标准化示范区,是北疆地区重要的家禽养殖基地;赛湖冷水鱼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市场前景,年产量近500吨,产品已打进国内大中城市高端市场。精河县泽汇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率先组织各轧花企业与46家专业合作社对接,设立了精河县广弘棉花产业社企联盟,通过优化组合形成了以泽汇纺织企业为龙头,各轧花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联结广大棉花种植户的棉花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以博乐市家乐油脂、康源番茄、天莱牧业、恒昌棉业为龙头,以56家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联结广大棉花种植、养殖户的种、养、加,产供销一条龙产业链;以温泉县福鑫、双劲福、白筋粮油、田野玉米加工为龙头,鑫农、天泉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联结广大小麦、玉米、油葵种植户的粮食种植、加工、销售产业链。精河县、温泉县为2018年自治区农业产业化结构供给侧改革试点县。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必将成为振兴我州乡村经济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自治州少数民族民族服饰及民族手工艺品的制作,在民族手工艺与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的大力支持下,通过项目扶持、示范引导、加大培训等措施,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等特色产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目前蒙古服饰,自治州少数民族手工艺品主要以蒙古族和哈萨克族及维吾尔族服饰及特色手工艺品居多,蒙古族服饰及手工艺产品有:蒙古盛装服饰、蒙古包、装饰品、马鞍、哈达、托布秀尔、西日德克等。哈萨克服饰及手工艺品有:卡垫、拖鞋、地挂毯、民族服饰、毡靴、皮壶、民族十字绣、珠绣、剁绣、民族手工绣花毡、鞋、帽等,维吾尔族服饰及手工艺:花帽、阿迪莱丝花裙、床褥刺绣、弹布尔、都塔尔、热瓦甫等。近年来通过项目扶持发展少数民族手工艺产业,发挥脱贫致富作用,解决了少数民族家庭增收难的问题。博乐市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品种多、特色鲜明,主要有卡垫、拖鞋、地挂毯、民族服饰、毡靴、哈达、皮壶、民族十字绣、珠绣、剁绣、民族手工绣花毡、鞋、帽等达300余种,生产营销主要依托组建的行业协会和手工艺品经纪人联系订单、组织生产,绝大多数产品在州内销售,销往州外的很少。蒙古特色传统手工艺品主打有蒙古盛装服饰、蒙古包、装饰品、马鞍、托布秀尔、西日德克(绣毡)、刺绣等200多种,并注册有蒙古服饰产品商标1个(努尔佳商标),“努尔佳”品牌系列产品制作手工艺精湛,文化底蕴深厚,民族元素鲜明,深受广大手工艺品爱好者珍藏和各族群众的喜爱。温泉县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主要以自产自销为主,除手工刺绣、民族服饰是主营产品外,其他各类手工艺品都是附属销售产品,没有规模、品牌和专门的营销企业及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民族特色手工艺种类有:十字绣、手工制作等品种,其中手工刺绣产量稍大,其余品种产量较小,没有形成规模。从事十字绣、珠绣、手工刺绣、手工制作的人员技术情况较好。尤其是温泉县巾帼民族工艺协会会长乌云吉尔格丽的绣品荣获自治区2006年喀交会刺绣品优胜奖,2007年荣获“温泉县百名妇女刺绣大赛”第一名,2011年荣获自治州第二届蒙古族服装服饰设计大赛三等奖。温泉县还加大开展民族手工刺绣培训班,带动了一批有兴趣的女性专门从事十字绣、珠绣等手工制作工艺。与此同时,积极带领手工艺从业者参加“西博会”、内蒙古手工艺品展览会、州、县那达慕草原节参加活动等。为各民族刺绣和手工艺品爱好者创造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充分发挥各族妇女的特长,为解决妇女就业难、创业难搭建了平台。
四、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提高富余劳动力技能水平,结合微型工厂、农村合作社等订单模式,不出户就能在家门口实现增收增幅
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主要以人社部门组织的培训和企业自主开展的专业技能培训两类。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及相关企业非常重视技能培训,全州人社部门每年完成富余劳动力培训1.5万人次,企业自主年培训5000人次。2017年全州农产品加工企业订单面积75万亩,占总播面积的37%。农产品加工企业累计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12886人,占全州劳动力转移人数的19%,全州农产品加工企业累计支付劳动者报酬2.86亿元,同比增长10.37%,扣除过节放假、企业停产因素,从业人员人均从企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平均达到2.22万元。全州农牧民人均从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1300元。从全州富余劳动力转移人数分析,我州已经基本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全员转移就业全覆盖。
㈠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1、大力组织实施“春风行动”。为全面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博州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密切联合扶贫办、工会、妇联等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春风行动”期间,博州在所辖各县(市)及各乡(镇、场)举办专场招聘会11场次,进场招聘企业共164家,提供就业岗位4179个,进场应聘人员4000余人次,达成用工意向1290余人。活动时间免费发放各类政策宣传资料11750余份;提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4127人;提供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886人,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2、持续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一是加强企业稳定就业的吸纳能力。采取“先集中后分散,边培训边就业”的方式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由企业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快速培养出高素质的产业工人,从而实现“人岗对接”。目前我州在企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7582人。二是依托产业园区企业,打造村级就地就近转移平台。紧盯在博落地投产纺织服装企业,积极打造农村就地就近转移平台,如精河县依托招商引进的山东威海驼露地毯厂在茫丁乡皇宫南村、北地村打造地毯加工村,博乐市纺织服装公司与乌图布拉格镇、小营盘镇、青得里镇、阿热勒托海牧场合作,已建立6家“微型工厂”。三是鼓励支持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吸纳就业。通过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鼓励有能力、有条件的农村经济组织吸纳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截至目前,我州农业经济组织、农村小型微型创业、“短平快”项目吸纳就地就近转移就业9000余人。
3、疆内转移形成良好局面。博州认真做好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疆内就业工作,积极与兄弟地州市开展劳务协作,大力协调开发企业就业岗位,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作用,促进本地劳动力赴其他地州市开展季节性务工等劳务输出工作。截至目前,博州转移疆内其他地州就业4105人。
㈡ 受市场波动影响。全州订单农业面积也随之波动,为充分调动农民发展订单农业的积极性,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步伐,各级农业部门抓住各项惠农政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助推订单农业发展。一是加强引导,积极引导企业和农民按市场需求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二是加强服务,通过各类媒体、农业信息网收集信息,为企业和农民提供供求信息,进行技术指导服务。三是加强交流,主动出击,寻找“订单”。积极利用各种渠道,组织农民与本地和外地农产品加工企业签定订单。四是加强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根据各地有优势、有特色、有品牌的作物,新增和建立健全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协会带动农民进行结构调整。通过多年的摸索,目前订单农业形成三种较为成熟的发展模式: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农户与农业化龙头企业签定农产品购销合同,依托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如:博乐田园番茄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博圣玉米酒精厂和中粮屯河糖业有限公司等,都是通过这种形式与农户建立产销关系的。二是专业技术协会带动型。即由专业技术协会出面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签定农产品购销合同,依托专业技术协会发展订单农业。如博乐市青得里乡绿佳果蔬合作社等。三是制种企业带动型。即农户与企业签定合同,依托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如:小麦制种企业金泉种子公司,棉花制种企业博乐市金宏祥种业和精河县精丰种业等。
㈢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订单农业涉及作物惠农政策扶持力度。
二是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投入力度,做优做强优势产业,在抓好原有龙头企业改造提升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新上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对农户带动作用大的农副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
三是进一步加大特色农产品安全、高效、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
五、关于培育劳务经纪人,发展劳务经济,形成劳务商品,为振兴乡村经济注入活力
㈠ 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近年来,自治州劳务经济按照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把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作为民生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出台了《自治州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奖励暂行办法》(博州政办发【2018】9号),《办法》对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身份、职责、管理,带动劳动力转移奖励办法、奖励申请程序和资金拨付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激发劳务经纪组织和劳务经纪人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积极性,保障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为加快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支充满活力、工作积极性高、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农村劳务经纪人队伍,自治州各级人社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各类劳务经纪人培训班蒙古服饰,发放《博州劳务经纪人合格证》,让劳务经纪人持证上岗,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州劳务经纪人的专业素养和法律意识,并将其作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延伸,充分发挥劳务经纪人在企业招工、服务农村劳务经济和促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我州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化、组织化、规模化转移就业。
另外,为全面掌握劳务经纪人和劳务中介组织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情况,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博州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备案表》、《博州有组织季节性外出务工现场督查表》、《博州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有组织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登记表》、《博州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以奖代补资金申报表》等工作表格,利于规范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组织)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活动,动态真实掌握相关情况。
㈡ 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及主要措施
1、工作目标。2018年,计划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6万人次。
2、工作思路。坚持主线,全面落实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突出重点,推进完成年度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计划;完善制度,夯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基础。
㈢ 具体措施。
一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要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6〕85号)文件为工作重点,督促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切实扩大政策受益面。同时要主动服务,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力。二是多渠道、多形式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继续实施脱贫攻坚转移就业专项行动,以动态清除“零就业贫困家庭”为目标,做好“一户一策”专项帮扶。大力推行“卫星工厂”等转移就业新模式。扩大有组织转移就业规模,抓好季节性劳务输出工作,加强管理服务,推进有组织到内地转移就业和实现到企业稳定就业。全力抓好农村劳动力定点监测工作。
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多措并举发展劳务经济、培育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深入有序推进,必将为振兴乡村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