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施行!我州彝族服饰有了“护身符”

佚名 96 2024-11-13

楚雄彝族服饰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1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深厚的文化内涵和较高的艺术价值,它反映着彝族人民的历史记忆、生活习俗、色彩爱好和审美情趣,与彝族服饰密切相关的彝族赛装节和彝族刺绣彝族服饰,于2009年被公布列入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9月1日起施行!我州彝族服饰有了“护身符”

为加强楚雄州彝族服饰的保护、传承发展利用。近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突出彝州特色为依据而制定,共26条。

《办法》明确,彝族服饰的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针,坚持活态传承、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传承性,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彝族服饰彝族服饰是指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彝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彝族文化元素的服装、配饰和与之产生、流传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办法》规定彝族服饰保护利用的部门行业规划、所需经费来源、奖补扶持政策等内容,明确了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彝族服饰保护发展的统筹领导、体制机制建设、重大事项研究等,县(市)人民政府承担彝族服饰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彝族服饰,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文化和旅游、发展改革、司法行政等16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做好彝族服饰保护、传承、发展和利用工作。

《办法》的出台施行,将进一步规范彝族服饰市场秩序,对保护和传承彝族服饰、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彝族服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起到积极作用。

9月1日起施行!我州彝族服饰有了“护身符”

目前,楚雄州规模以上彝绣企业达13家,有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彝绣工作站13个,建成彝绣车间77个、绣坊260个,培育彝绣经营户538户,彝绣产业实现增加值2.75亿元,一大批龙头企业正在崛起,一批批精美的绣品和服饰被国内外市场认可,形成了“区域有园区、县县有企业、乡乡有车间、村村有绣坊”的发展格局。

审 核:陈 颖

编 辑:杨祯玮

来 源:州人民政府

黄炳健/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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