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十岁男人:头发花白发型这样剪,干练利落,不油腻更气质
188 2024-12-23
“没有无尽的早晨,只有无尽的夜晚。”近日,一瓶售价近20元的“熬夜水”引发网友争议。
北京一家便利店出售整瓶熬夜水,零售价为每瓶19.9元。人民网记者 沈嘉平 摄
凭借独特的名称和包装,加上各路网红的宣传,熬夜水“全根”一上市就吸引了大批年轻人。在一些地区,线下门店甚至出现“一根难求,货架全部空”的现象。产品成分表显示,其采用人工种植不足五年的参参,每瓶含量不超过3克。在媒体的关注下美妆地带公司怎么样,其“硬核补品”卖点很快遭到业内人士“打脸”:“人工种植不足五年的参参效果甚微”、“100克人工种植的参参只值三四十元”……
从“智商上的税收”中,“流量”持续了几个日子。 。
“种植草”可以被理解为通过分享自己的经验,从事自己的经验或促销活动。 ,平台,营销和互联网名人隐藏了“灰色区域”,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则仍然需要进一步阐明。
一条“种草”的21秒软广告视频售价可达60万元
某电商平台数据显示美妆地带公司怎么样,在刚刚结束的“618”活动期间,一款主打控油蓬松发质的国产发胶产品销量同比增长超500%。 “太神奇了,我看到博主喷了这个喷雾之后头发立刻就蓬松起来了,很适合我这种油性发质的女生,赶紧入手吧!”大学生小艺是一名深度“种草”爱好者。她告诉人民日报财经,自己购物前习惯在社交平台上搜索词条,“看视频、看帖子就能买东西。”
在互联网上,品牌营销的“草种植”模型非常受欢迎。
根据CITIC 的一份研究报告,Z一代(1995年至2009年之间)受到购物时的“草种植物”建议的影响,有68.0%的用户将接受“草种植”,而70.7%的用户将基于实际条件和26.2%的用户购买“草种植”产品。
“网红、明星拥有大量粉丝,能直接引领‘种草经济’潮流。‘种草’营销以经验分享为主要表现形式,避免直接的功利宣传,更容易让人信服。”在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来明看来,“种草”处于广告与内容分享的交叉点,网红的“种草”能力本质上就是商品或服务的营销能力。
这种能力正被越来越多品牌视为营销“利器”。MCN机构星有饭CEO魏星对人民网财经表示,相比传统报纸、杂志、电视广告,“种草”营销投入更少、转化环节更清晰、综合性价比更高,成为不少新品牌切入年轻消费群体的首选。
另一家MCN机构创始人田亮介绍,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一个粉丝数50万左右的美妆博主的商业订单价格一般在6万至9万元之间。
据某营销服务平台显示,近期因健身操爆红的艺人刘畊宏,一条时长21秒60秒、粉丝数7152万的软文广告视频标价60万元;粉丝数超350万的“网红”张慧颖,一条时长21秒60秒的软文广告视频标价7.85万元。
魏星透露,以“种草”视频为例,品牌看重的是完播率和转化率,相比艺人、明星等一般流量,博主的垂直粉丝黏性和商业价值更高,“所以在‘种草’平台,明星并不一定比博主更有价值。”
“失败者”频频“种草”营销徘徊在“灰色地带”
90后温子自称是资深美妆“成分党”,在她看来,社交平台上的一些“网红”对产品成分的研究非常专业、深入,自己也会向他们学习。
“化妆品现在流行的概念太多了,真真假假,浪费钱没什么,但买了‘三无’产品,毁了脸,就不值得了。”文子告诉《人民日报》记者,去年,抗衰老化妆品主打成分“蓝铜肽”在网上热销,相关产品价格不菲。“但我也看到很多博主在打假,说因为蓝铜肽太贵,但颜色很淡,很多商家会加入蓝色素来冒充好货。”
部分网传平台关于“蓝铜肽”的“种草”内容截图。
“那么多‘网红’博主都在喊‘蓝铜肽’,他们对产品的质量又有多少了解呢?”文子的疑问确实值得思考。“种草经济”猖獗,过度“种草”、虚假“种草”屡禁不止。疯狂“种草”之后,或将迎来大规模“拔草”。
据人民网财经报道,在某平台搜索“蓝铜肽种草”一词,出现800余条结果,同时带有“蓝铜肽踩雷”关键词的帖子也超过500条。
中国青年报去年底的一项调查显示,近八成受访者有过被网络“种草”骗的经历,超六成受访者认为护肤品、化妆品是容易被网络“种草”骗的产品。
“‘种草’是一个既需要良心又需要技巧的工作。”魏星说,据她亲身观察,目前从事“种草”营销的创作者中,约有三成存在“无脑”推荐的问题,单纯将“种草”当成了“挣钱”的工具。
田亮指出,信誉度较高的大V、博主背后往往都有着大规模的专业选品团队,在接手一个新品牌时,通常会从店铺评价、市场口碑、颜值、产品售后等方面来决定是否为品牌“种草”,而这显然是专门为营销“养号”的团队或者规模较小的团队难以做到的。
“目前对于‘种草’营销还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或规则。”“种草”过程中的表述与事实不符,是虚假广告、一般的虚假宣传,还是纯粹的表达错误?
在吕来明看来,自媒体时代,广告的定义应在传统广告媒体概念的基础上进行拓展解读。他认为,营销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广告,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事实认定,MCN机构、博主等产业链各方也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此外,当平台直接介入具体商品的“种草”营销时,也应承担直接责任。
走向合规,“种草”各方责任分工有待明确
据艾媒咨询统计,“种草”经济已达千亿规模,2022年MCN机构数量将突破4万家,2023年MCN市场规模将突破500亿元。
“种草”风潮正在如火如荼地袭来,除了提醒消费者擦亮眼睛、“听两面、取长补短”外,还应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多地开始加大对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的打击力度。今年3月,美妆电商营销MCN机构趣墨文化因招募400名网红“虚假宣传产品”,被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5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号)显示,正雅口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通过上述MCN机构随机招募400名流量博主在小红书App上推广其隐形牙套产品。但经核实,相关博主在发布上述图文前及发布时并非正雅隐形牙套的实际患者或使用者,其发布的图文均为根据当事人的宣传文案虚假编撰。
今年4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商业广告代言行为监管执法指南》,将明星、网红“种草”等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指出,以“种草”等变相形式发布商业广告、内容虚假误导的广告代言均属违法行为。
魏星坦言,各大平台也在加强对违规内容推广和虚假营销的管理,并通过押金、售后保障等规定推动相关活动更加合规。
吕来明强调,“种草”营销还有不少问题需要明确,比如如何区分纯粹的商品消费体验与“种草”营销;在“种草”不真实或构成虚假宣传时,如何确定各方责任;消费者如何维权等等。
对此,卢来明建议,应尽快确定判断“种草”性质、构成广告的具体标准;同时,应追究虚假“种草”的直接当事人,即相关“网红”、博主的责任;还应建立信息共享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虚假“种草”行为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公开其真实姓名。
而对于委托他人进行虚假“种草”的品牌,则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予以处罚,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欺诈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受访者要求,本文中的小毅、田亮均为化名)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