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穿西装配高跟鞋,而欧阳娜娜配高帮匡威,出奇的洋气好看
184 2024-12-23
8月9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景洪市民族服饰着装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景洪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每周上班期间穿戴民族服饰原则上不得少于2天,该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止。
8月10日,记者采访了景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岩温扁,他表示此次出台这个规定,是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服饰文化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世界旅游名城深度融合发展,推动穿戴民族服饰常态化、社会化。
《暂行规定》从适用范围、着装规范、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本规定所称的民族服饰是指景洪市行政区域世居的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和汉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本民族文化元素的服饰、配饰以及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岩温扁说:“本规定适用范围是景洪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部门先以身作则,带头做表率。我是傣族,过去只有在重大节假日,比如泼水节的时候才会穿民族服装。过去上班就算想穿也觉得好像不合适,但现在有这样的要求,我觉得挺好的,这对于宣传推广景洪的民族文化是很好的方式。”
规定要求景洪市四套班子和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参加全市性重要会议、节日庆典、重要接待和外出参加重要活动时,应当穿戴民族服饰,并带头在工作时间穿戴民族服饰。同时,各级民族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出席重要会议、参加重大活动时,应当穿戴民族服饰。
景洪市现有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和汉族13个民族常年居住,是云南省居住少数民族最多的城市。《规定》明确,“民族服饰”是指景洪市行政区域世居的13个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本民族文化元素的服饰、配饰,以及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其中,主要以傣族服饰为主,其他少数民族可选择本民族服饰。服装要求突出特色、高雅稳重、端庄整洁、美观大方。
此外,《规定》还提倡景洪市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穿戴具有民族元素的校服,教职员工在节日庆典、重要活动中穿戴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服饰。行政区域内各星级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宾馆等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提倡穿戴民族服饰或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工作制服。同时要求企业员工在工作时间提倡穿戴民族服饰,或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制服。
岩温扁说:“对于我们当地的少数民族来说,每个人最少都有两三套少数民族服饰,而目前的规定也只是一周两天必须穿,所以也不会给大家带来不便,或说为难的。而且我相信接下来,大家也会掀起一股‘晒民族服装’的风潮,让更多人通过民族服饰认识我们的少数民族,了解各民族的文化和传统。”
同时对于民族服饰的设计研发,《规定》中提出景洪市各民族服饰设计制作、研究开发和保护传承等,由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景洪市本级财政在每年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民族服饰的研究设计和服饰文化的保护传承等。
8月9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景洪市民族服饰着装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景洪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每周上班期间穿戴民族服饰原则上不得少于2天,该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止。
8月10日,记者采访了景洪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副主任岩温扁,他表示此次出台这个规定,是为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民族服饰文化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世界旅游名城深度融合发展哈尼族服饰,推动穿戴民族服饰常态化、社会化。
《暂行规定》从适用范围、着装规范、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本规定所称的民族服饰是指景洪市行政区域世居的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和汉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本民族文化元素的服饰、配饰以及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岩温扁说:“本规定适用范围是景洪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政部门先以身作则,带头做表率。我是傣族,过去只有在重大节假日,比如泼水节的时候才会穿民族服装。过去上班就算想穿也觉得好像不合适,但现在有这样的要求,我觉得挺好的,这对于宣传推广景洪的民族文化是很好的方式。”
规定要求景洪市四套班子和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参加全市性重要会议、节日庆典、重要接待和外出参加重要活动时,应当穿戴民族服饰,并带头在工作时间穿戴民族服饰。同时,各级民族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出席重要会议、参加重大活动时,应当穿戴民族服饰。
景洪市现有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和汉族13个民族常年居住,是云南省居住少数民族最多的城市。《规定》明确,“民族服饰”是指景洪市行政区域世居的13个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本民族文化元素的服饰、配饰,以及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其中,主要以傣族服饰为主,其他少数民族可选择本民族服饰。服装要求突出特色、高雅稳重、端庄整洁、美观大方。
此外,《规定》还提倡景洪市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穿戴具有民族元素的校服,教职员工在节日庆典、重要活动中穿戴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服饰。行政区域内各星级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宾馆等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哈尼族服饰,在工作时间提倡穿戴民族服饰或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工作制服。同时要求企业员工在工作时间提倡穿戴民族服饰,或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制服。
岩温扁说:“对于我们当地的少数民族来说,每个人最少都有两三套少数民族服饰,而目前的规定也只是一周两天必须穿,所以也不会给大家带来不便,或说为难的。而且我相信接下来,大家也会掀起一股‘晒民族服装’的风潮,让更多人通过民族服饰认识我们的少数民族,了解各民族的文化和传统。”
同时对于民族服饰的设计研发,《规定》中提出景洪市各民族服饰设计制作、研究开发和保护传承等,由景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景洪市本级财政在每年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民族服饰的研究设计和服饰文化的保护传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