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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2024-12-23
元朝统治者与辽金统治者相比,其胜利的优越感要更为强烈,但即便如此,他们在汉民族强势文化面前,也不得不认同“必行汉法乃可长久”。蒙古民族本来最尚武力和实用,其服饰也多以俭朴实用为主,但当忽必烈实行汉法以后,他们的服饰也开始从汉族服饰中逐渐学来许多体现高贵和华美的成分。服饰形制多以长袍为主,体量比辽时要大,盘领大袖呈右衽,长及脚面,多以罗为之,等级地位是以色彩及纹样区分。蒙族男子多戴用藤蔑制成的瓦楞帽,也有戴棕帽及笠帽的,汉族男子多戴襆头。蒙族妇女以左衽窄袖袍服为主,配两条裤管,汉族女子则多穿襦裙。蒙族蓄发编辫,但女子也有学习汉族做发髻的。
蒙族
明朝是汉族人摆脱异族统治的时代,也是一个全面恢复服饰传统的时代。朱元璋登基后不久就对衣规服制做了整肃和确定,废除了元代服饰,并竭力取法汉统先朝衣规服制的特点,对具体的服饰组件作了必要的删减或增添。明朝皇帝冕服比先朝要减少不少形制,但保留的部分,其华美程度不减当年。明朝制定了一系列关于服饰的色彩、纹样、图案及饰佩等方面的禁忌,而且非常严格地执行。如不许一般身份的国民在服装上使用蟒龙、飞鱼、斗牛图纹及黄色、紫色等。
元代服饰
明代男子以袍衫为主,官袍是盘领右衽、三尺宽袖、以丝纱罗制成,一到四品为绯色,五到七品为青色,八到九品为绿色,各品纹饰有别,文官绣禽,武官绣兽明朝服饰,另配乌纱帽、团领衫及革带等。男子除戴乌纱帽外,还常戴襆头、网巾(束发髻的网罩)、四方平定巾(官吏、儒士的一种便帽)、六合一统帽(俗谓瓜皮帽)、遮阳帽等等。明代妇女服饰形制为衫、袄、被子、裙子、凤冠、大袖衫、长袄、长裙等等,普通妇女不能用金绣,只可穿紫色粗布,女袍衫不能用大红、鸦青及黄色。当时妇女时兴缠足,只好穿尖小弯曲似弓的“弓鞋”。妇女发式很少做高发髻,以低平发式为主,并惯用现成的假发髻。
明代男子服饰
明朝末年,个性解放思想对社会生活产生着重要影响,人们服饰离规越制、追求新奇的现象比较普遍,当时甚至出现了男子服饰女性化的倾向。对此,有诗歌讥讽道:“昨日 到城郭,归来泪满襟,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这种服饰消费生活相对宽松随便的现象,几乎一直持续到清朝初年。清代是继元朝之后出现的又一个少数民族执政的王朝明朝服饰,满族是这一王朝统治的核心。尽管满族统治者对汉法也采取了为我所用的态度,但在很多方面他们仍旧坚守本民族的一些文化特色。
明朝服饰
在衣规服制方面,他们就是在保留汉式风格主体的前提下,尽量融合进了满族民俗礼式的不少特点。清顺治九年即公元1652年,经皇帝钦定后颁布了《服色肩舆永例》,将满清的衣规服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事实上,满清的服饰形制及规章要比先朝繁琐复杂得多,其规章对人们的约束也远比过去要苛严。早在崇德元年即1636 年满清当局就做出规定:“凡汉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满洲式样。男人不许穿大领大袖、戴绒帽,务要束腰;女人不许梳头、缠脚。”
满族服饰
及至道光十八年即1838年,道光皇帝更是明确指出:“ 我朝服饰本有定制”,“于国俗人心关系甚巨着八旗满洲、蒙古、汉军都统副都统等随时详查,如有衣袖任意宽大及如汉人缠足有违定制者,一经查出即将家长指明参奏,照违例治罪。倘经训谕之后仍复因循从事,不能实力奉行,将来经朕查出或被人纠参,定将该旗都统章京等一并严惩,决不宽带”。足见清朝衣规服制并非一般摆设。
道光皇帝
满清男服包括袍、袄、褂(对襟礼服,罩于袍服之外,长至膝者称长褂,长至胯者称马褂,女性也可穿着)、衫、裤等,皇亲国戚的袍服开四叉,官吏士人的开两叉,平民百姓的不开叉(俗称一裹圆)。男帽有礼帽、便帽,礼帽顶端有顶珠及用禽羽制成的翎枝,以毛羽、顶珠、色泽的不同来区分品级。此时最为奇特的是,清政府强迫人们一律依照满俗蓄发结辫(剃掉额发),违者治罪,直至斩首。为此,有不少明朝遗民获罪。满清女服基本是满汉各随其俗其便(汉男则必须着满装)。汉族女子多从明制,也时兴披风、袄裙、满裆裤及套裤,流行缠足(时谓“三寸金莲”),发式受满族妇女影响而以高发髻为常。满族妇女服饰是:多穿长袍,形制与男袍大体相同,只是领袖绣有花边;常梳“叉子头”发髻,后来发髻越做越高,而且上加“牌楼式”横板装饰,中间置有一花朵,名日“大拉翅”;满女不裹小脚,但穿一种装有木底的绣花鞋即“高底鞋”。
参考资料《中国服饰艺术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