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盾服饰的“李逵”与“李鬼”

佚名 72 2022-10-17

深圳30年老字号盼传承得到保护,已经诉至法律途径解决

晶报讯(记者 李果/文、图)买衣服竟然还要区分“商标”上究竟是字母还是汉字,陈鑫(化名)从来没想过网购竟然变成玩“找茬”游戏。据介绍,他在网上购买了一件“金盾”牛仔裤,因为质量问题找到了深圳市金盾服装有限公司,对方却否认这件牛仔裤是自己品牌。该公司还称,是有人恶意注册与他们公司商标相近的商标从事服装生产销售,对他们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购“金盾”竟有“真假美猴王”

原价89元的两条牛仔裤现在只卖29.9元,还是“金盾”牌子,陈鑫在网络平台上购买了这个产品,但拿到手后发现跟自己日常实体店购买的品质很不一样,于是他在平台上搜索“金盾”,找商家进行投诉,结果对方否认这个产品是从他们这里销售出去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带着陈先生的疑问,记者也登陆了网购平台,输入“金盾”却发现了“金盾服饰旗舰店”和“金盾男装官方店”等店铺,店铺标识上都有区别。经过多方联系,记者找到了否认是卖家,总部在深圳的“深圳市金盾服装有限公司”。“有人恶意注册商标,消费者无法分辨,最终伤害到了我们公司声誉。”负责售后的韩先生也是觉得很无奈。

记者观察发现,陈先生所购买的商品商标与深圳市金盾服装有限公司的商标还是有区别。“我们的商标船体上是护栏,船身下标注字母,这都是经过注册的商标,而被消费者反映的这个商标,它的船体跟我们微有区别,字母位于船体上方。两个商标放大了区别还能看清楚点,但到了手机的网购平台、衣服的标签上,这些区别普通消费者根本发现不了。”韩先生对记者说。

三十载老品牌称遭遇“李鬼”

记者随后也登录网购平台,输入“金盾”金盾服饰,也却是发现了多个带“金盾”字样的店铺,细看之下发现头像图标有所区别。

韩先生跟记者解释道:“我们公司全称为‘深圳市金盾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服饰”),早在1991年7月20日成立,申请了包括开始生产销售‘金盾’服饰产品,在产品包装、装潢以及宣传钟广泛使用注册的商标 “

”、“金盾”和“金盾男装”商标、商号、商品名称标识及“金盾——成功的标志”广告语,这个广告语在九十年代可是脍炙人口。在1998年,我们还在香港上市,2000年的时候还评估品牌价值达到了20亿以上。”韩先生一边说着金盾服饰,一边拿出早在九十年初的宣传资料,其中就有金盾在90年代初在央级媒体投放的广告,还有1991年的工商营业执照。

他对记者表示,此前也发现了市面上存在与他们高度相似的商标,尤其转到线上销售后,很多消费者冲着他们来却买错了产品。

“我们金盾服装是起源于深圳,扎根于深圳的服装品牌,可以说是与特区共成长。经历30年的经营,我们已经建立了庞大的金盾品牌销售网络,全国累计拥有2000多家金盾男装专卖店和专柜,为了这个品牌我们倾注了大量的心血。而个别服装厂家打着擦边球,把商标做得我们相同或者类似,一会注册个图案,一会收购公司买下几个文字,凑在一块就来模仿我们的商标,这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消费者不清楚就很容易中招。”韩先生说。他还强调,为此公司已经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金盾贸易”称:没有不正当竞争准备应诉

记者随后也联系上了韩先生他们投诉的“深圳市金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盾贸易”)。“金盾贸易”相关负责人邓先生表示,不方便当面接受采访,但在微信中也对记者提出的问题做出了解答。

邓先生指出,“金盾”商标中文服装全品类是属于他们的,商标还起始于1979年,还发给记者看了一张1979年由沈阳市服装厂申请的注册的商标,上面有“金盾”字样。“商标是通过合法转让的,但历史关系和专用年限改变不了,金盾成功的标志专用权不属于他们。两个商标有明显的区别,不属于同一个商标。”邓先生对记者说,也表示已经准备好应诉,消费者使用过产品才会清楚明白两者的区别。

律师说法:不正当竞争可能被追刑责

金盾服饰”与“金盾贸易”各执一词,而消费者的权益究竟谁来保护?为此,记者采访了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李仁功律师。

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损害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构成不正当竞争。其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应当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销毁侵权商品,赔偿消费者和金盾服装的损失,否则,可能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李律师对记者说。

上一篇: 怒族
下一篇: 西安仨90后女生拍古代服饰写真 首饰都是拍卖来的古董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