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时期的服饰是怎样的?

佚名 116 2022-10-16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等级思想居于主导地位,渗透于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之中。通过服饰显示皇权的威严及体现等级制度,是历代服饰都极其注意的方面。隋唐五代时期,历史悠久的“舆服制度”已发展到完备细致的程度,使最高统治者有足够丰富的历史先例可资借鉴,用以建立本朝的制度。

早在隋大业四年(608年),隋炀帝即令吏部尚书牛弘、工部尚书宇文恺等参照前代的舆服制度“创造衣冠”,使自天子至于胥吏,服章皆有差别。经过这番对舆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果然显现出皇朝的威仪;“是时内外群官文武有序,仆御清道,车服以庸。于是贵贱士庶,较然殊异。”可惜隋运短促,炀帝创立的新的舆服制度实施未久,隋朝就被推翻,隋朝等级鲜明的舆服便成了历史的陈跳。

唐朝建国之初,舆服制度的建设也作为国家的大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武德四年(621年),唐高祖李渊颁布《武德令》,制定了内容完备、充分体现唐朝统治者意志的舆服制度,自帝、后、太子、百官、内外命妇至庶民百姓,其服饰在武德令中均有详细的规定。由于舆服制度是封建统治者立威风、明等级的重要手段,所以尽管已有武德年间有关舆服制度的成令,唐朝前期自太宗至玄宗诸帝均有对舆服制度的改革,以服从自己的爱好并使舆服更具有时代风采。到了唐代后期,由于内忧外患交逼,诸帝往往忙于解燃眉之急而不暇,顾不上改革舆服制度这类不急之务,所以较少有改革舆服制度的记载。

唐制,天子礼服凡十二等,不同场合有不同的服装,重在明天子之贵。如大裘冕为祭祀天地神祇时之服,衮冕为纳后及元日受朝贺之服,武弁为讲武、出征、四时狩猪之服,白蛤为临大臣丧礼之服等等。除礼服外,还有常服,式样随其所好。

文武百官之服专在明等级。冠服的颜色、式样、纹饰各不相同,身上佩戴的饰物也各不相同,使不同品级的官员通过服装便可以一目了然。以进贤冠为例,乃文儒者之冠,以黑色布为之。唐胡规定,“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两梁,九品以上一梁”。此为流内九品官的专用之冠、流外九品官不得戴进贤冠。再以皮质衣带为例,二品以上镂以金丝,三品镂以金银丝﹐四品镂以银丝,五品镂以踩丝,五品以下不得镂饰。

服饰中的等级制度在妇女中同样有反映。百官之妻有封号者称“命妇”,从其夫的爵位高低而定。以唐代命妇为例,品为国夫人,三品以上为郡夫人,四品为郡君、五品为县君、其下又有乡君等。命妇要出席很多礼仪场合。凡在这种场合,她们的服饰随其夫的品级有严格的区分。此外,她们头上佩戴的发饰花钗,也形象鲜明地标志出她们的品级和身份。

钗本是妇女绾发的工具,使发髻保持固定形状。钗头雕花,起装饰作用,称花钗。在等级森严的舆服制度中,花钗成了类似于当代“军衔”的品级标志。在当时,钗头的花数被称为“钿”,一品为九钿,依次递减,至九品为一钿,命妇的等级通过花钗而一目了然。

隋及唐初,对常服也作出了体现严格等级的规定。武德年间的规定是:天子袍衫用赤黄,“遂禁士庶不得以赤黄为衣服杂色。”三品以上用紫色,饰用玉;五品以上用朱色,饰用金;六品以下及流外官、庶民皆用黄色。还以饰物区别等级。品以上金饰、六品、七品银饰,八品、九品翰石为饰,流外官及庶民以铜、铁为饰。以后,虽然具体规定屡有变更,但以服色区分社会等级的精神却一直延续下来,社会各阶层的成员,上自帝王,下至平民百姓,他们的服饰等级有差,尊卑有序。上可以兼下,下不得越上、否则被视为“僭越”。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除了官服因与官场的活动联系密切其等级制贯彻得比较彻底之外,日常服饰的等级规定并未得到严格执行,僭越现象司空见惯。随着养蚕业、纺织业、印染业、金银器制作业的发展、质地多种多样、颜色多姿多彩的服装面料及造型千姿百态的金银首饰源源不断以商品的形式投入市场,有力地冲击了在服饰方面的等级界限使其越来越趋于模糊。至盛唐时期,丝布衣衫、麻布橐囊、革皮衣带、毛毡帽子为天下贵贱之“通服”,充分体现出生产的进步导致社会的进步。

对于当时的妇女说来,她们一方面有更执着的追求美的精神,另一方面,她们远离官场所以更不在意朝廷对服饰等级的规定,“绮罗锦绣各随所好,自宫掖至于匹庶,递相仿效,贵贱无别”。

社会上的奢靡之风助长了服饰僭越的社会现象,富豪之家的僭越现象格外严重:“豪家富贵逾常制,令族亲班无雅操。从骑爱奴丝布衫,臂鹰小儿云锦韬。”

商人社会地位虽然低下,但财力雄厚,商人的僭越现象尤其引人注目。白居易的诗《盐商妇》刻划的便是富有资产的盐商妇所过的奴仆成群、锦衣玉食的生活:

盐商妇,多金帛,不事田农与蚕绩。南北东西不失家,风水为乡船作宅。本是扬州小家女,嫁得西江大商客。绿鬟富淄金钗多,皓腕肥来银钏窄。

玄宗时,京城富商王元宝唐朝服饰,常以金银叠为屋,又以铜线穿钱鳌于后花园径中,贵其泥雨不滑,故时人呼为“王家富窟”。他拥有宫中不曾拥有的宝物,玄宗曾遣中使去取看。玄宗虽喜爱终因是他人之物而归于原主。“元宝好宾客,务于华侈,器玩服用,僭于王公”。

隋唐五代时期,人们对服饰的爱好体现出鲜明的时代风尚,绝非宫廷禁令所能约束。相反,宫廷的时尚与社会的时尚往往互相影响,形成了隋唐五代时期的特色。

隋及唐前期的男子,不论官吏还是庶民,多崇尚胡服。北宋著名科学家、政治家沈括(1031—1095年)指出:

中国衣冠自北齐以来,乃全用胡服。窄袖、绯绿、短衣、长勒靴、有蹀躞带,皆胡服也。……唐武德、贞观时犹尔,开元之后,虽仍旧俗,而稍博矣。男子最流行的衣服是袍衫,这是一种圆领窄袖、身长至足或膝的服装,自隋至盛唐普遍流行。而中国传统的上衣与下裳相连的深衣,由于穿上以后行动不便,故被胡服袍衫所替代。

男子还穿裤褶,这是一种由无裆裤及夹衣构成的套装。这种式样的裤今称套裤,套在有裆裤的外边;褶为夹衣,翻领左衽,身长至胯,均为套在外面的御寒服装。唐朝政府明确规定:“九品以上,自十月至十二月,裤褶以朝。”裤褶本是胡服,公然成为朝服登上天子的殿堂,足见胡化程度之深。

唐代男子盛行毡帽,这也是胡服。唐朝初年,外戚长孙无忌以黑色羊毛制作“浑脱毡帽”,人们争相效仿。因长孙无忌被封为赵国公,故这种款式的毡帽被称作“赵公浑脱”。

唐代男子穿靴。靴传人中原的历史甚为久远,自战国赵武灵王时已成为赵国军土的戎服。传入中原后,形制有所变化,直至唐朝初年,中书令马周还对靴的形制加以改变,并加以纹饰。《资治通鉴》卷221唐肃宗乾元二年胡三省对“靴”作了如下注解:

“靴本胡服,赵武灵王所作。《实录》曰:胡履也。赵武灵王好胡服,常短勒,以黄皮为之,后渐以长勒,军戎通服。唐马周杀其勒,加以靴毡。开元中,裴叔通以羊为之,……加以带子装束。故事,胡虏之服不许着入殿省,至马周加饰,乃许之。”

由此看出,又一胡服靴略加装饰,又堂而皇之地走入皇家殿堂。直到五代,男子仍穿靴。五代后梁末年,在沙陀人的凌厉进攻下﹐后梁渐渐不支,“宰相敬翔顾事急,以绳内靴中,入见末帝”。以引绳自尽来说服末帝,使末帝起用大将王彦章。可见,至五代,靴仍是常服。不仅武人穿靴,文士也穿靴。盛唐诗人李白供奉翰林,尝侍玄宗,醉使高力士脱靴,成为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胡服具有坚牢耐用的特点,甚便于纵马驰骋于深草棘丛之中,乃至能经受刀剑利刃。唐宪宗元和九年,成德节度使王承宗、淄青节度使李师道勾结淮西强藩吴元济唐朝服饰,派刺客至京师,先杀死主张讨伐藩镇的宰相武元衡,后刺杀主张讨伐藩镇的御史中丞裴度)。裴度连中三刀,然一刀刺到靴上,一刀刺到毡帽上﹐使裴度奇迹般地保存了性命。事件发生后,宪宗以裴度为相;裴度亲赴淮西前线,取得了战争的胜利,擒吴元济,足见在胡服保护下得以不死的裴度在战争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安史之乱后,由于回鹘人深入内地、一种新的胡服回鹘装又对当时中原的服装产生了重要影响。与此同时,对传统服装的爱好悄然兴起、文人雅士喜褒衣博带,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尤其如此。在社会时尚的影响下,官员的朝服也趋随宽博时尚。为了制止这种衣尚宽博风气的无限滋长唐文宗于大和六年(832年)敕诸司,文武官员袍、袄、衫等“曳地不得长二寸以上,襦袖等不得广一尺五寸以上。可见当时长裾曳地、广袖宽阔已达到何等严重的程度。但政府的干预是无力的,长裾大袖的袍服作为一种定型的服装,竟延续至五代宋明而未有大改。

隋唐五代妇女的服装比同时期的男装更加绚丽多彩,是这一时期辉煌灿烂的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服装的时尚与男性服装非常一致、隋及唐前期盛行胡服。以帽为例,自隋至中唐、先后盛行过幂、帷帽及胡帽三种款式,三者均为胡服。在隋及武德、贞观时,妇人骑马出行,多著幂闇。幂篱“发自戎夷”,是一种全身障蔽的骑马装。

至高宗永徽中(650--655年),开始用帷帽。所谓“帷帽”,即于帽边施以帷裙,其长及颈。头戴帷帽的妇女不再乘车骑马,而是乘“担子”,即肩舆,由奴仆抬着在街上从从容容地招摇过市。为此,朝廷多次发出禁令,例如咸享二年(671年)的敕文曰:

百官家口,咸预士流。至于衢路之间,岂可全无障蔽?比来多著帷帽,遂弃幂鷪,曾不乘车别坐担子,递相仿效,漫成风俗,过为轻率,深失礼容。前者已令渐改,如闻犹未止息。禁令虽发,其结果是“数下诏禁而不止”。武则天后,帷帽大行;至中宗时,幂闇,绝跳。

至玄宗时,帷帽又成了过时之物,妇女皆眷“胡帽”、胡帽不再有任何遮蔽颜面的帷裙,“靓妆露面,无复障蔽”。胡帽风行的时间很短、不久,又以不戴帽子为时髦,所谓“露髻驰骋”。

安史之乱后,一种新的胡服“回鹘装”又十分风行,直至五代,回鹘装依旧走俏。回鹘是唐代北部的一个强盛的少数民族。安史之乱中,唐朝政府曾借回鹘之兵收复两京。安史之乱后,回鹘和唐朝的关系极为密切。唐朝政府为了维护与回鹘的关系,多次与回鹘和亲。回鹘人也日益重视商业贸易,与唐朝进行大规模的绢马交易。

回鹊是安史之乱后对唐朝影响最大的少数民族之一,故回鹘装在安史之乱后在中原地区风行一时并非偶然。从敦煌壁画得知,回鹘贵族妇女的服饰是头戴缀满珠宝的金冠饰冠尖如角。文献记载,穆宗长庆二年、太和公主嫁与回鹘和亲。公主至汗庭,始解唐服而衣回鹘装,她的服饰是“通裙大襦、皆茜色,金冠饰如角前指”,与敦煌壁画一致。回鹘装流行时间甚久,直至五代时,后蜀后宫的宫女还着回鹘装骑马从驾。

安史之乱后,妇女的服饰同男子的服饰一样、兴起一股复古的时尚,妇女“高髻险妆”、广袖长裙蔚然成风。显然,这种装束对于日常生活极其不便,对布帛的浪费也十分惊人。唐朝政府和地方官员都曾出面干预。例如,文宗大和六年,敕诸司:“妇人制裙,不得阔五幅以上;裙条曳地、不得长三寸以上;襦袖不得广一尺五寸以上。”

然而政府的干预看来丝毫未起作用,因为在这一政令颁发仅仅7年后,准南观察使李德裕便于开成四年(839年)上奏朝廷:“臣管内妇人,衣袖先阔四尺,今令阔一尺五寸;裙先曳地四五寸,今令减五寸。”为了扭转这种风气,朝廷甚至从首先整敕皇室做起,以为天下表率。开成四年正月,于宫中咸泰殿观灯作乐,三宫太后诸王公主毕会。

延安公主衣裾宽大,当场受到其父皇唐文宗的斥责,令其归家,不得与会,且罚其夫驸马窦术二个月的俸钱。至五代时期,此风仍未制止,后唐同光二年(924年),庄宗仍在下诏,纠正衣裾宽大的不正之风,诏曰:“近年已来,妇女服饰,异常宽博,倍费缴绫,……宜令所在纠察。”

在标新立异、追求新奇的思想的影响下,常常有被称为“服妖”的奇装异服问世。人们又往往将这些“服妖”与战乱动荡联系起来。如元和末年(820年),盛行“悲啼妆”。所谓“悲啼妆”,即面部不施朱粉,惟以乌膏注唇,眉作“八”字形,“状似悲啼者”,故名“悲啼妆”,被视为内忧外患的不祥之兆。又如,唐朝末年,京都妇女梳发,以两鬓抱面,谓之“抛家髻”。与此同时,又盛行以琉璃为钗,号“琉璃钗”,寓“抛家”、“流离”之意,皆成为唐祚不永的征兆。

在五代乱世中,蜀地战争较少,安乐富庶,在前蜀王衍晚年时,前蜀国中盛行一种极小的帽子,由于帽子太小,稍一俯首即坠地,故号“危脑脑”,王衍以为不祥,下令禁止。王衍本人喜好戴大帽,每微服出游民间,“民间以大帽识之,因令国中皆戴大帽”。足见统治者往往在服饰上也要体现自己的意志。

参考文献:

《新五代史》

《旧唐书》

《新唐书》

《梦溪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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