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条例》普法小课堂丨第10期:经营场所要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网络来源 85 2025-04-2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提高网友消费安全意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辽宁省律师协会、东北新闻网共同制作了《〈消保条例〉普法小课堂》,“辽聊消费”云课堂,共筑满意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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