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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2024-12-23
穿“和服”就是寻衅滋事?8月15日,江苏苏州,一女子反映:自己因为穿和服被警方带走调查。
事情发生在8月10日日本服饰,一名女生穿着日式和服,和朋友一起到苏州淮海街拍照。过程中,一名警察怒斥其穿和服“不当”。
当女子问为什么对其态度恶劣,警方表示因为她是中国人,穿和服不当。最后警方要求其配合,女生拒不配合,警察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她带回警局调查5小时。
随后女子通过网络讲述了事件经过,并称是个人爱好,立秋了适合拍照。并且对自己在日本战败投降77周年之际的个人行为,做了道歉。
1、我们需要理解这名警察的言行,不仅是他,相信绝大多数中国人对于女子在如此特殊的时期,穿戴日本和服招摇过市。
2、穿和服到底违法不违法?
穿衣行为本来应该是属于个人自由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欢的服饰的权利。但特定的服饰在特定的时间,它具有特定的意义,会因此导致一定后果:
(1)如果是在没有特别的象征意义的时间穿戴,这并不违法。它不具有对社会大众认知和社会管理的挑衅意义。因此,不构成违法。
(2)如果她是在特定的时间段,如日本侵略战败投降纪念日,刻意穿戴和服,到公众场合挑衅大众情感,扰乱公共秩序,则就具有了“违法”属性:
这种特定意义时间穿戴特定服饰的行为,对公众具有挑衅意味,具有滋事的故意。轻则涉嫌寻衅滋事违法,重则构成寻衅滋事犯罪。
这就类似前一段时间,南京玄奘寺供奉侵华战争甲级战犯一样日本服饰,在特定的地点做挑衅公众感情的事,扰乱的是社会公共秩序,构成违法乃至犯罪。
穿和服这个事件中,女子如果刻意选在日本战败投降纪念日穿和服去挑衅大众,那么她的行为就具有违法性。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但因为事件发生在8月10日,还不是投降纪念日当天,虽然临近,但毕竟不是那种特别的日子。相对而言,挑衅意味就没那么严重,属于合理的穿衣自由范畴。因此,不应认定违法。
3、我们要爱国,要有民族意识,但也不能到了杯弓蛇影的地步。适当的包容,也是文化自信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