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景洪市出台民族服饰着装暂行规定

佚名 52 2022-10-04

提起云南,不少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少数民族众多,各民族又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服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除了特定的环境下,城市中已经很少见到少数民族服饰的身影了。为了推动穿戴民族服饰常态化、社会化,8月9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政府印发了《景洪市民族服饰着装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景洪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哈尼族服饰,在每周上班期间穿戴民族服饰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天。

云南景洪市出台民族服饰着装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民族服饰”是指景洪市行政区域世居的傣族、哈尼族、拉祜族、布朗族、彝族、基诺族、瑶族、壮族、回族、苗族、景颇族、佤族和汉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具有本民族文化元素的服饰、配饰以及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其中,主要以傣族服饰为主,其他少数民族可选择本民族服饰。服装要求突出特色、高雅稳重、端庄整洁、美观大方。

云南景洪市出台民族服饰着装暂行规定

《规定》适用景洪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哈尼族服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每周上班期间穿戴民族服饰原则上不得少于两天。景洪市“四套班子”和各乡镇(街道、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领导干部,在参加全市性重要会议、节日庆典、重要接待和外出参加重要活动时,应当穿戴民族服饰,并带头在工作时间穿戴民族服饰。同时,各级民族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出席重要会议、参加重大活动时,应当穿戴民族服饰。

此外,《规定》还提倡景洪市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穿戴具有民族元素的校服,教职员工在节日庆典、重要活动中穿戴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服饰。行政区域内各星级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宾馆等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提倡穿戴民族服饰或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工作制服。同时要求企业员工在工作时间提倡穿戴民族服饰,或体现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制服。(记者 罗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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