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军区换装新型边防巡逻服“速干内衣+羽绒内胆”无惧严寒
111 2025-01-15
浙江,杭州。记者去一家理发店理发,本来29元的洗剪吹,但服务人员却一再价格升级,从99元总监服务到千元不等,最终在记者的一再坚持下价格不菲的服务没有被推销成功。 本来剪一个头的事,却让人如临大敌。这到底怎么回事呢?
从现场的视频观看,理发店的人员对于上门的客人可谓是费尽了心机。从一开始记者要求的29元最基本的洗剪吹,到被动升级99元总监操刀。再后又是几个人前呼后拥般的给记者抹塑型膏进行烫发,还有又是搬出来不知名的大型设备,可谓是有什么招使什么招,一波接一波的往记者身上招呼。别说是记者身在其中,就拿我们这旁观者来看都觉得有些心惊。四五个人围着你你一言我一语,轮番上阵,试问定力不强的话哪个人能不被“攻陷”?
有人说,现在理发店的套路都是这样,去这样的店我还不如到巷尾大爷那剪个10块钱的。
还有人说,这也是让一些人给惯的。如果去店里的顾客都坚决说“不”的话,这样的店哪还会有生存的空间。
这家理发店的行为确实让人反感,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应当如何评判呢?
首先,记者自主选择29元的基本理发服务,但在剪了一半后店员却推说这位理发师是店内的总监,对应的是99元服务,这就涉嫌消费欺诈。
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故意采取虚假、夸大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使其作出错误的消费决策,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就本案中,记者选择的本来是29元的理发服务,但理发理到一半却推说是99元的价格。这就属于先前谈好的价格和提供的服务不一致,在消费上对顾客进行欺骗的行为。根据规定,店方有责任根据顾客的要求赔偿损失,不足伍百元的为五百元。
其次,店方的行为还涉及强制消费。在给顾客服务的过程中,因为所谓的基本套餐和总监服务有着服务标准的不同,高标准的服务进行了一半,一旦终止顾客很难再选回基本服务,如同在手术台上和患者谈手术价格一样,这就变相剥夺了消费者选择权,迫使其购买特定的商品或服务。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店方以变相强迫的方式迫使顾客选择99的理发服务,这从行为方式上剥夺了顾客的选择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顾客只能选择99元的服务,店方强制消费的行为属于强制消费行为,应当处以罚款或者拘留。
商家本应当以诚信经营为本,用一些偷奸耍滑的手段也许在当下赚了一些快钱。但时间久了,自己的名声也臭了,谁还会来你这?并且这些违法行为如果被举报,面临的罚款、拘留,乃至声誉的垮掉,这些都不仅仅是那几个快钱能够弥补的,商家这样做实在是得不偿失。
对于记者这样的遭遇,不知您怎么看,欢迎留言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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